常用公文范本大全是什么書
《常用公文寫作范本大全》精要闡述各類常用公文的文種特征與寫作技法、格式要求,全面涵蓋所有相關文種的典型案例,是國家公務員、辦公室工作人員、企事業單位文秘工作者的案頭必備。亦可作為大、中專學校文科學生的教學參考書。〈br〉找得著:5秒鎖定你需要的公文模式〈br〉學得到:寫作技巧、格式輕松掌握,突破公文寫作瓶頸〈br〉用得上:現查現用,標準的模式,規范的詞語,現成的思路,典型范例展示,實例佐證穿插。
序言
公文寫作是每一個公務員以及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管理人員必須具備的一項基本技能。可以說,不具備這項基本技能,在當今社會根本無法勝任公務員或其他管理人員的工作。
隨著我國現代化進程的發展,政治體制改革特別是公共管理領域的變革將顯得格外顯著。新的理念、新的制度、新的措施不斷出現,這些新變化將不可避免地在公文運用的各個環節中得以體現。所以,公文寫得好不好,不僅直接關系到公文效用的發揮,同時也是領導機關領導思想和領導藝術的直接反映。公文寫作的這種獨特的地位和作用,決定了公文寫作人員必須要加強自身的修養。
梁代劉勰將公文稱之為“經國之樞機”,其重要性可見一斑。公文作為國家管理的工具,可以起到領導和指導作用、法規和準繩作用、溝通和聯系作用以及依據和憑證作用。
一篇公文,如果在內容上脫離實際,言之無物,政治性不強,甚至違背客觀規律,那就不便于貫徹執行,難以發揮公文應有的效用。在公文寫作中,做到語言簡明,絕非易事。要寫得簡短明白,既需要一定的思想理論水平,又要思路清晰,有一定的分析概括能力,還要有較高的文字修養。在此基礎上,方能做到敘述平直,說明扼要,邏輯嚴密,議論精當。
考慮到不同層次、不同領域的需要,本書做到了每一文種都配有一則例文,所選的例文既注重規范,又注重經典,更注重給讀者起到充分的示范作用。其中的行政公文范例,絕大多數出自近年來的政府公報,非常嚴謹規范,能讓學習者避免走一些彎路。
事業單位考試中有一個公文寫作,是啥啊,都包含那些內容
事業單位公文寫作考點講解:
公文的稿本
公文的稿本是指公文的文稿和文本。同一內容和形式的文件,在撰寫印刷過程中,以及根據使用時的不同需要,又往往形成不同的文稿和文本。
公文的文稿是指公文在起草過程中形成的一次又一次的稿子,包括草稿、定稿兩種。公文的文本,是指同一份文件,根據它們的不同用途,可分為正本、副本、存本、修訂本;一些法規性文件又有試行本、暫行本等形式;同一內容的文件使用不同的文字就又成為不同的文字文本。
(一)草稿
草稿也稱為未定稿,是指供討論、征求意見、修改審核、審批用的原始的非正式文稿,內容未正式確定,不具備正式公文的效用。
草稿的外觀特征是沒有生效標志(簽發人、印章等);文面上常有“討論稿”、“征求意見稿”、“送審稿”、“草案”、“初稿”、“三稿”等稿本標記。
考點講解:
1.草稿最大的特點是“未經簽發”
2.草稿不具備正式公文的效用
(二)定稿
定稿也稱為簽發稿,是指經審閱修改,由機關單位負責人簽發或經一定會議討論通過正式生效的文稿。其內容已確定,為已履行法定生效程序的最后完成稿,具備正式公文的效用,是制作公文正本的標準依據。
定稿的外觀特征是有法定的生效標志,有的還標有“定稿”、“最后完成稿”等稿本標記。
考點講解:
簽發是對文稿的又一次全面審核,是對公文質量與正式效用的最終確認。需要注意幾個問題:
1.不得越級簽發公文;
2.必須先核后簽;
3.聯合行文時稱為會簽;
4.所有公文必須簽發才具備正式公文效用,只有上行文才標注簽發人。
(三)正本
正本是指根據定稿按正規格式印刷的供向外發出用的正式文本。正本內容必須是對定稿的完整再現。正本的外形特征是格式正規并有印章或簽署等表明真實性、權威性、有效性的標志。
考點講解:
正本具有法定效用,格式規范并具備各種生效標志。
(四)副本
副本是指再現公文正本內容及全部或部分外形特征的正本的復份或公文的復制本。
1.正本復份(與正本同時印刷)與正本在外形上基本上沒有區別,這種副本只在送達對象和使用目的上與正本有所不同,正本送達主送機關,供對方直接辦理,副本送抄送機關了解內容或由本機關留存備查、歸檔等,在效用方面均具備正式公文的法定效用。
2.公文復制本(如抄本、復制本等)由于無法完整重現公文的全部特征,不具有正式公文的法定效用。
考點講解:
正本復份具備正式公文的法定效用;公文復制本不具備正式公文的法定效用。
(五)試行本
試行本是規范性公文正本的一種特殊形式,即試驗推行本,在規定的試驗推行期間具有正式公文的法定效用。
考點講解:
推行期間具備正式公文的法定效用。
(六)暫行本
暫行本也是規范性公文正本的一種特殊形式,即暫時推行本,在規定的暫行期間具有正式公文的法定效用。
考點講解:
暫行期間具備正式公文的法定效用。
(七)修訂本
修訂本是規范性公文正文的另外一種特殊形式,是已發布生效的公文,經實踐檢驗重新又予以修正補充后再發布的文本。自修訂本生效之日起,原文本即行廢止。
機關公文基礎知識
公文,即公務文書,是指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一切社會團體在處理公務過程中形成的有現行功用和特定格式的文字材料。
我們今天所要講的,主要是指行政機關公文。行政機關公文(以下簡稱公文)是行政機關在行政管理過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規范體式的文書,通俗的講,就是我們平時所講的文件,它是依法行政和進行公務活動的工具。
一、公文的種類與適用范圍公文的種類主要有13個文種,包括:命令(令)適用于依照有關法律公布行政法規和規章;宣布施行重大強制性行政措施;嘉獎有關單位及人員。決定適用于對重要事項或者重大行動作出安排,獎懲有關單位及人員,變更或者撤銷下級機關不適當的決定事項。
公告適用于向國內外宣布重要事項或者法定事項。通告適用于公布社會各有關方面應當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項。
通知適用于批轉下級機關的公文,轉發上級機關和不相隸屬機關的公文,傳達要求下級機關辦理和需要有關單位周知或者執行的事項,任免人員。通報適用于表彰先進,批評錯誤,傳達重要精神或者情況。
議案適用于各級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或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請審議事項。報告適用于向上級機關匯報工作,反映情況,答復上級機關的詢問。
請示適用于向上級機關請求指示、批準。批復適用于答復下級機關的請示事項。
意見適用于對重要問題提出見解和處理辦法。函適用于不相隸屬機關之間商洽工作,詢問和答復問題,請求批準和答復審批事項。
會議紀要適用于記載、傳達會議情況和議定事項。就縣、鄉兩級信用社而言,公文種類通常用得最多的主要是通知、請示、報告、批復、函、會議紀要等文種。
三、公文格式公文是公務人員共同使用的處理公務的重要工具,必須有統一的格式,供大家共同遵守。公文格式是指公文的外觀形式,由公文的文面格式、用紙格式和排印裝訂格式組成。
(一)文面格式公文的文面格式是公文全部書面內容的結構,不同的機關、不同類別的公文,有不同的文面格式,如黨的機關與行政機關的文面格式有所不同,但差別不大。目前,通用公文的文面格式一般包括版頭、份號、密級與保密期限、緊急程度、發文字號、簽發人、標題、主送機關、正文、附件名稱、成文日期、印章、印發傳達范圍、附件、主題詞、抄送機關、印制版記等要素。
就基層信用社而言,一般要有發文字號、標題、主送機關、正文、成文日期、印章、主題詞、印制版記等。1、發文字號。
即公文代號,由發文機關代字、發文年度和發文順序號組成(如桃農信發〔2006〕1號),用3號仿宋體標注于版頭下空2行紅色橫線之上,下行文、平行文的居中排印,上行文的在左側排印,與右側的“簽發人”對稱。其中,發文機關代字由發文機關所在行政區代字、發文機關代字和公文類別代字組成。
發文年度與發文順序號都只能用阿拉伯數字,發文年度要用中括號“〔〕”而不能用圓括號“()”或方括號“[]”,另外發文年度應標全稱,不能簡寫,例如〔2006〕不能簡寫為〔06〕。發文序號分年度從1號起,按公文簽發時間的先后依次編號,不能跳號,不留空號,不隨意編號(例如“1”不編為“01”或“001”),不加“第”字。
2、標題。一般由發文機關名稱(全稱或規范化簡稱)、公文主題和文種組成。
位于紅色橫線下方空2行排印。用2號小標宋體,居中排印。
標題中除法規、規章名稱加書名號外,一般不用標點符號。3、主送機關。
指主要受理公文的機關。應當用全稱或規范化簡稱,或同類型機關統稱。
在標題下空1行,左側頂格用3號仿宋體排印,回行時頂格,最后一個主送機關名稱之后用全角冒號。4、正文。
位于主送機關下方。正文中的結構層次序數應準確掌握和使用,即:第一層用“一、”,第二層用“(一)”,第三層用“1.”,第四層用“(1)”。
第三層的“1.”不能寫成“1、”,即把小圓點寫成頓號。在正文層次不多的情況下,第一層用“一、”,第二層可用“1.”。
在正文中,只能用仿宋、小標宋、黑、楷4種字體,均用3號字。正文中只有一級小標題的,小標題用黑體字排印;有兩級小標題的,第一級小標題用黑體字排印,第二級小標題用楷體字排印;有多級小標題的,第一級小標題用小標宋體字排印,第二級小標題用黑體字排印,第三級小標題用楷體字排印,第四級小標題用仿宋體排印。
除小標題之外的正文文字,有雙文種的(既復合型公文),第一文種的正文用楷體字排印,第二文種的正文用仿宋體字排印。5、附件及附件名稱附件是公文的組成部分,對主件正文起說明、解釋、補充、證實、參考等作用的文字材料或圖表,置于主件之后,另起一頁開始排印,與主件裝訂在一起。
公文如有附件,要在正文最后一行后空1行的左側空2個字,用3號仿宋體字排印“附件”2字后標全角冒號和附件名稱。如有2個以上附件,用阿拉伯數字依次標注序號。
序號后面用小圓點。例如“附件:*XXXX”附件的首頁左上角頂格用3號黑體字排印“附件”2字及附件的順序號。
6、成文日期。一般以領導人最后簽發的日期為準,經會議討論通過的決議、決定等以會議通過的日期為準。
用漢字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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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行政機關公文格式 公文,全稱公務文書,是指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企事業單位在行政管理活動或處理公務活動中產生的,按照嚴格的、法定的生效程序和規范的格式制定的具有傳遞信息和記錄作用的載體。
什么是公文?自古以來定義甚多,眾說紛紜,見仁見智。取其共識,公文乃公務活動的產物和工具,是公府所作之文,是公事所用之文。
換言之,公文是各級各類國家機構、社會團體和企事業單位在處理公務活動中有著特定的效能和廣泛的用途的文書,它能夠超越時空的限制,為國家管理提供所需的信息。公文處理是圍繞公文形成并產生效力的整體過程,它涉及了國家機關和社會組織的各級各類人員。
認識公文的特點、內涵是寫好公文的先決條件。 廣義公文的指稱范圍包括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各種文件、電報、報表、會議文件、調查資料、記錄、登記表冊等。
狹義公文的指稱范圍包括通用公文和專用公文。 特點 第一、公文的制作者是依法成立的組織。
第二、公文具有特定效力,用于處理公務;公文具有行政機關賦予的特定的效能和影響力。 第三、公文具有規范的結構和格式,各種類型的公文都有明確規定的格式,而不是像私人文件那樣主要靠各種“約定俗成”的格式。
公文區別于其它文章的主要特點是公文是具有法定效力與規范格式的文件。 公文,也稱公務文件,是在社會活動中直接形成和使用的具有規范體式和法定效用的信息記錄,其區別于圖書、情報、資料等事物的個性點主要有:①由法定作者制發;②具有法定的現實執行效用;③具有規范的體式;④履行法定的程序。
作用 第一、領導和指導作用。 第二、行為和規范作用。
第三、宣傳和教育作用。 第四、聯系和知照作用。
第五、依據和憑證作用。 秘密等級 按秘密等級劃分,公文可分為絕密公文(絕密件)、機密公文(機密件)、秘密公文(秘密件)、內部公文(內部件)、國內公文(國內件)、公開公文(公開件)。
絕密件,指內容涉及最重要的國家秘密,泄露會使國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的公文。 機密件,指內容涉及重要的國家秘密,泄露會使國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嚴重損害的公文。
秘密件,指內容涉及一般的國家秘密,泄露會使國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損害的公文。 內部件,指內容不涉及國家秘密,但不宜對社會公開,只限在機關單位內部運轉的公文。
國內件,指內容不涉及國家秘密,但不對國外公布只在國內公開發布的公文。 公開件,指內容不涉及國家秘密,可直接對國內外公開發布的公文。
種類 2001年實行的《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對“公文”種類是這樣規定的: 第九條 行政機關的公文種類主要有: (一)命令(令) 適用于依照有關法律公布行政法規和規章;宣布施行重大強制性行政措施;嘉獎有關單位及人員。 (二)決定 適用于對重要事項或者重大行動做出安排,獎懲有關單位及人員,變更或者撤銷下級機關不適當的決定事項。
(三)公告 適用于向國內外宣布重要事項或者法定事項。 (四)通告 適用于公布社會各有關方面應當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項。
(五)通知 適用于批轉下級機關的公文,轉發上級機關和不相隸屬機關的公文,傳達要求下級機關辦理和需要有關單位周知或者執行的事項,任免人員。 (六)通報 適用于表彰先進,批評錯誤,傳達重要精神或者情況。
(七)議案 適用于各級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或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請審議事項。 (八)報告 適用于向上級機關匯報工作,反映情況,答復上級機關的詢問。
(九)請示 適用于向上級機關請求指示、批準。 (十)批復 適用于答復下級機關的請示事項。
(十一)意見 適用于對重要問題提出見解和處理辦法。 (十二)函 適用于不相隸屬機關之間商洽工作,詢問和答復問題,請求批準和答復審批事項。
(十三)會議紀要 適用于記載、傳達會議情況和議定事項。 國家行政機關公文格式 本標準根據**辦公廳發布的《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對 GB/T 9704-1988進行修訂。
本標準相對GB/T 9704-1988作如下修訂: (1)將原標準名稱《國家機關公文格式》改為《國家行政機關公文格式》; (2)刪去原標準中的引言部分; (3)刪去原標準中與公文格式規定無關的一些敘述性解釋; (4)對公文用紙的幅面尺寸作了較大調整,將國際標準A4型紙作為用紙紙型;刪去國內16開型紙張的相應說明; (5)對公文用紙的頁邊尺寸作了較大的調整; (6)不設各標識域,而按公文眉首、主體和版記三部分各要素的順序依次進行說明; (7)增加了公文用紙的主要技術指標; (8)增加了印刷和裝訂要求; (9)增加了每頁正文行數和每行字數以及各種要素標識的字體和字號; (10)增加了主要公文式樣。 本標準中所用公文用語與《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中的用語一致。
本標準為第一次修訂。 本標準由**辦公廳提出。
本標準起草單位:中國標準研究中心、**辦公廳秘書局。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國家行政機關公文通用的紙張要求、印刷要求、公文中各要素排列順序和標識規則。
本標準適用于國家各級行政機關制發的公文。其他。
機關公文寫作-公文寫作有哪些類型的?公文寫作有哪些類型的啊!就
公文有廣義與狹義之分。
狹義的公文,是指黨和國家行政機關各自正式規定的文種。現在,黨的各級領導機關使用的14個正式文件種類是:決議、決定、指示、意見、通知、通報、公報、報告、請示、批復、條例、規定、函、會議紀要。
國家行政機關公文的種類主要有13種:命令(令)、決定、公告、通告、通知、通報、議案、報告、請示、批復、意見、函、會議紀要。 黨政機關明確規定的上述文種合計為27個。
其中9個是相同的,即決定、意見、通知、通報、請示、報告、批復、函、會議紀要;不同的也是9個,其中屬黨的機關的5個:即公報、指示、決議、條例、規定,屬國家行政機關的4個,即命令(令),議案、通告、公告,這18個文種,公文學界稱其為法定文種。 廣義的公文,除上述法定文種外,還包括黨和國家機關常用的應用文,其大至總結、計劃,小至條據、便函,種類繁雜、素無定目。
一般說主要有綜合性工作總結、計劃(包括規劃、工作要點、安排、方案、設想等)、調查報告、簡報、專用書信、講話稿、訃告悼詞、規章制度(如章程、細則、制度、守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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